粤医美 YUEYIMEI / DB
ID 91440101ma59nuqu2k 核验 2026-05-21 置信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NUQU2K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成立于2​‌‌‌‌​​‌‍​‌‌‌​‌​‌‍​‌‌​​‌​‌‍​‌‌‌‌​​‌‍​‌‌​‌​​‌‍​‌‌​‌‌​‌‍​‌‌​​‌​‌‍​‌‌​‌​​‌‍017年,目前为在营状态,法定代表人为唐华忠,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天眼查显示有1条行政处罚、6条司法案件、9条限制消费及8条失信记录。数据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公示系统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营
数据基于公开信源 最近核验 2026-05-21
数据来源:卫健委 / 工商 / NMPA · 如发现错误请反馈
行政合规风险 / COMPLIANCE ALERT
1 条行政处罚 / 6 条司法案件 / 8 条失信记录 / 9 条限制消费令 · 数据来源:信用中国公开数据
查看详情 →
SECTION 02 / 05

基础信息 · 经营资质

成立时间
2017-06-07
法定代表人
唐华忠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麻醉资质 / 门诊手术
无麻醉 · 无门诊手术
SECTION 03 / 05

地址 · 周边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76号2楼
联系电话
020-11111111,020-1545151
SECTION 04 / 05

合规记录

⚠ 严重风险 / SERIOUS RISK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5-01-24 · 发布 2025-04-03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04执2589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41,327.00
疑似申请执行人:韩某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4-09-18 · 发布 2024-11-28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4执20442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97,865.00
疑似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卓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11-07 · 发布 2024-01-29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8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4,304.00
疑似申请执行人:韦某
展开剩余 5 条失信记录 ▾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11-07 · 发布 2024-01-26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7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10,862.07
疑似申请执行人:阮某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11-07 · 发布 2023-12-05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3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7,758.00
疑似申请执行人:刘某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11-01 · 发布 2023-12-05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8861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12,413.79
疑似申请执行人:谢某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07-20 · 发布 2023-10-31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0590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36,815.00
疑似申请执行人:刘某
失信被执行人
立案 2023-07-13 · 发布 2023-10-12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19657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涉案 10,000.00
疑似申请执行人:苏某
限制消费令
2025-09-25 · 发布 2026-02-06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04执恢1344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谢某 · 涉案 12,413.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5-01-24 · 发布 2025-04-03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04执2589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韩某 · 涉案 41,327.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4-09-18 · 发布 2024-11-28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4执20442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广州市卓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涉案 97,865.00 元
展开剩余 6 条限消记录 ▾
限制消费令
2023-11-07 · 发布 2023-12-05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3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刘某 · 涉案 7,758.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11-01 · 发布 2023-12-05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8861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谢某 · 涉案 12,413.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11-07 · 发布 2023-11-22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8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韦某 · 涉案 4,304.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11-07 · 发布 2023-11-22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7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阮某 · 涉案 10,862.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07-13 · 发布 2023-10-24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19657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苏某 · 涉案 10,000.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07-20 · 发布 2023-08-15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0590号 ·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华忠
申请人:刘某 · 涉案 36,815.00 元
行政处罚 ADMINISTRATIVE PENALTY · 1 条
信用中国
2023-08-15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穗税一稽罚〔2023〕126号
其他违法
处罚结果: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企业所得税13,396.5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698.25元。对你单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裁判文书 COURT JUDGMENTS · 1 条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4-11-25 · -
(2024)粤0104执异640号
其他案由法律文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韦某[撤回申请]被执行人-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撤回申请]第三人-唐*第三人-李**第三人-易*第三人-林*第三人-李**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申请执行人韦*撤回追加申请处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司法案件 JUDICIAL CASES · 6 条
2026-07-07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6)粤0104民初7443号
周某与唐某,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等相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6-02-06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8861号、穗越劳人仲案(2023)1305号、(2024)粤0104民诉前调25728号、(2025)粤0104民初18199号、(2024)粤0104民诉前调25728号,(2023)粤0104执28861号、(2025)粤0104执恢1344号、穗越劳人仲案[2023]1305号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相关其他案由
其他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其他当事人、被告、被执行人 · 恢复执行
2025-09-03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04民初23575号
L某某,Z某某与C某某,L某某等相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5-05-06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4民初7474号、(2025)粤0104执2589号
H*与广州富明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相关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 民事案件,执行案件 · 被告、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4-11-28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民初21053号、(2024)粤0104执20442号
广州市卓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丰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富明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执行案件 · 被告、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展开剩余 1 条 ▾
2024-01-30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4执29028号、穗越劳人仲案【2023】1304号、穗越劳人仲案(2023)1304号
本俪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相关案件
-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SECTION 05 / 05

数据信源声明

SOURCES · DATA PR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