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02 / 05
基础信息 · 经营资质
成立时间
2020-07-24
法定代表人
林其峰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麻醉资质 / 门诊手术
无麻醉 · 无门诊手术
SECTION 03 / 05
地址 · 周边
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河宕路段南方电网侧上北综合楼一楼自编A001(住所申报)
联系电话
0757-82709929,020-83183789
SECTION 04 / 05
合规记录
⚠ 严重风险 / SERIOUS RISK
限制消费令
2024-10-18 · 发布 2025-02-13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4执17233号 · 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林其峰
申请人:郭某 · 涉案 11,463.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05-09 · 发布 2023-08-28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7381号 · 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林其峰
申请人:张某 · 涉案 71,329.00 元
限制消费令
2023-04-18 · 发布 2023-08-22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5958号 · 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林其峰
申请人:霍佩怡等13人 · 涉案 250,9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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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令
2023-02-20 · 发布 2023-07-31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2636号 · 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林其峰
申请人:李某 · 涉案 22,292.00 元
裁判文书 COURT JUDGMENTS · 5 条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3-11-10 · -
(2023)粤0604民初11723号
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郭某被告-佛山某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案件金额:11,379.00 元
裁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佛山某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返还款项11379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3-06-15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3)粤0604民初630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佛山市好房喜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支持]被告-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部分支持]被告-南京新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部分支持]
案件金额:19,000.00 元
裁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好房喜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1900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3-08-21 · 劳动争议
(2023)粤0604执5958号之一
劳动争议法律文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刘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1[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2[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谢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谭某1[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谭某2[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邓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霍某[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
案件金额:239,895.00 元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3)粤0604执595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截止2023年8月21日,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额为239895.23元。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3-07-05 · 服务合同纠纷
(2023)粤0604民初14049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廖某[撤诉]被告-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原告撤诉]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廖**撤回起诉处理。本案因按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廖**负担。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3-07-22 · 劳动争议
(2023)粤0604执2636号之一
劳动争议法律文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李某[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终结执行]
案件金额:22,293.00 元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3)粤0604执263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截止2023年7月22日,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额为22292.57元。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
司法案件 JUDICIAL CASES · 10 条
2025-02-13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4执17233号、(2023)粤0604民初11723号民事判决书
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案件
-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3-08-28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7381号之一、(2023)粤0604执7381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3)5号仲裁裁决书
Z*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广州新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相关案件
-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3-08-21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14049号
L*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其他
其他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3-08-21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5958号之一
刘某,吴某等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3-08-07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11723号
郭某1与佛山某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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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2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执2636号之一
李某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3-07-18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8532号
刘某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3-07-05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14049号之一
廖某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3-06-15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6302号
佛山市好房喜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南京新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3-06-12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4民初2702号
黄某与佛山新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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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 DATA PROVENANCE
- 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东省卫健委查询 ↗
- ② 营业执照 · 工商系统全国企业信用 ↗
- ③ 主诊医师执业证广东卫健委 ↗
- ④ 行政处罚记录信用中国 ↗
- ⑤ 医疗纠纷判决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