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美 YUEYIMEI / DB
ID 91440605mabq58bp4e 核验 2026-05-21 置信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BQ58BP4E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严永光,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天眼查显示有3条行政处罚、3条司法案件及4条限制消费记录,无失信记录。数据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公示系统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营
数据基于公开信源 最近核验 2026-05-21
数据来源:卫健委 / 工商 / NMPA · 如发现错误请反馈
行政合规风险 / COMPLIANCE ALERT
3 条行政处罚 / 3 条司法案件 / 4 条限制消费令 / 1 条强制执行 · 数据来源:信用中国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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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 经营资质

成立时间
2022-06-01
法定代表人
严永光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麻醉资质 / 门诊手术
无麻醉 · 无门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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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周边

详细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50街区丽景花园6号楼第11号铺之三(住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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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记录

⚠ 严重风险 / SERIOUS RISK
被执行人
立案 2026-02-02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2026)粤0605执3559号 · 执行标的 361,921.00元
限制消费令
2026-02-02 · 发布 2026-05-18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6)粤0605执3559号 ·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严永光
申请人:周某
限制消费令
2025-08-13 · 发布 2025-10-13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5执24611号 ·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严永光
限制消费令
2025-04-10 · 发布 2025-05-08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5执11727号 ·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严永光
申请人:谭某 · 涉案 20,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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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令
2025-03-07 · 发布 2025-04-21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5执8618号 ·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严永光
申请人:杨某 · 涉案 18,170.86 元
行政处罚 ADMINISTRATIVE PENALTY · 3 条
信用中国
2024-10-08 ·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 南卫医罚〔2024〕1114号
市场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66万元,吊销执业许可证
信用中国
2023-11-22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348号
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减轻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信用中国
2023-06-12 ·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 南卫医罚〔2023〕1106号
市场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警告,并处以罚款0.5万元
裁判文书 COURT JUDGMENTS · 2 条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4-09-20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024)粤0605民初20801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杨某[部分支持]被告-佛山市南海某甲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部分支持]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佛山市南海某甲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杨*返还服务费用18020元;二、驳回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4-09-20 · -
(2024)粤0605民初15776号
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谭某被告-佛山市南某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八十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佛山市南某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谭**返还服务费用20000元;二、驳回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司法案件 JUDICIAL CASES · 3 条
2026-05-18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6)粤0605执3559号
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相关案件
- · 执行案件 · 被执行人 · 首次执行
2025-09-30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33560号
广东颜芝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秀镁人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2024-07-11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5民初1577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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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信源声明

SOURCES · DATA PR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