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美 YUEYIMEI / DB
ID GZ-TH-22633 置信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Guangzhou Lizhen Dental Clinic Co., Ltd.

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执业许可证号 / MEDICAL LICENSE MA5CLM71444010616D1522 广东卫健委 →

广州市天河区丽珍口腔门诊部成立于2019年,经营状态为存续,​‌‌‌‌​​‌‍​‌‌‌​‌​‌‍​‌‌​​‌​‌‍​‌‌‌‌​​‌‍​‌‌​‌​​‌‍​‌‌​‌‌​‌‍​‌‌​​‌​‌‍​‌‌​‌​​‌‍执照有效期至2029年5月。诊疗科目包括口腔科和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天眼查显示有1条行政处罚及1条司法案件记录。数据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公示系统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存续 门诊部级
数据基于公开信源
数据来源:卫健委 / 工商 / NMPA · 如发现错误请反馈
行政合规风险 / COMPLIANCE ALERT
1 条行政处罚 / 1 条司法案件 · 数据来源:信用中国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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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 经营资质

成立时间
2019-02-01
执业许可证 / LICENSE
有效期至 2029-05-28
医疗机构级别
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
康海瑞
诊疗科目
口腔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麻醉资质 / 门诊手术
无麻醉 · 无门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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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周边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12号(部位:广州市高德汇奥体购物中心市场C221、2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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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记录

行政处罚 ADMINISTRATIVE PENALTY · 1 条
信用中国
2022-08-08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穗天市监处罚【2022】483号
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M714B法定代表人: 康海瑞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12号(部位:广州市高德汇奥体购物中心市场C221、221A)经营范围 :口腔诊疗服务……根据《举报》,本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发布的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以及含有宣传有效率、贬低他人的内容。本局于
裁判文书 COURT JUDGMENTS · 5 条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2-01-14 · 发布 2022-04-26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48275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告撤诉]
裁判结果:准许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2-01-14 · 发布 2022-04-26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48276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告撤诉]
裁判结果:准许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2-01-14 · 发布 2022-04-26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4794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告撤诉]
裁判结果:准许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2-01-14 · 发布 2022-04-26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4827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告撤诉]
裁判结果:准许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文书网
裁判 2021-11-17 · 发布 2022-02-23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3206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
当事人: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支持]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部分支持]
案件金额:2,000.00 元
裁判结果:一、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司法案件 JUDICIAL CASES · 1 条
2022-01-14 ·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1)京0491民初48277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丽珍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民事案件 · 被告 · 民事一审
资质证书 QUALIFICATIONS · 1 项
排污许可证
91440101MA5CLM714B001W · 至 2025-10-19 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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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信源声明

SOURCES · DATA PR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