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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 经营资质
成立时间
2020-09-27
执业许可证 / LICENSE
有效期至 2031-04-10
医疗机构级别
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
宋小元
诊疗科目
口腔科******
麻醉资质 / 门诊手术
无麻醉 · 无门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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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周边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前进一路53号御景台2栋滕皇阁-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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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记录
行政处罚 ADMINISTRATIVE PENALTY · 1 条
信用中国
2022-11-28 ·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 深宝卫医罚〔2022〕21号
1.你单位于2022 年 08月 30 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022 年 08月 30 日执法员现场检查你单位,现场检查时夏某为患者李某某开展洁牙项目,2022 年 08月 30 日和2022 年 08月 31日夏某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宋小元均在询问笔录承认了夏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患者李某某开展洁牙项目的事实。2022年8月31日护士许某在询问笔录中也确认了2022 年 08月 30 日和夏某为患者李某某开展洁牙项目的事实,整个洁牙活动全程只有本人和夏某两个人参与。2.你单位于2022 年 08月 30 日安排卫生技术人员陈某、曾某、徐某豪开展医疗活动时未佩戴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的标牌;2022 年 08月 30 日执法员现场检查你单位,现场徐某豪医生为患者张某某开展牙科诊疗活动,徐某豪佩带有本人姓名、职务的标牌(标牌未见照片)上岗。检查在岗护理人员陈某、曾某,其中陈某为患者张某某开展护理工作,陈某、曾某均未佩带标牌上岗。2022 年 08月 31日该机构法定代表人宋小元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了2022年8月30日曾某和陈某未佩带标牌
处罚结果:你单位于2022年08月30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考《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版)》序号195,未发现造成患者伤害,认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情节。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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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信源声明
SOURCES · DATA PROVENANCE
- 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东省卫健委查询 ↗
- ② 营业执照 · 工商系统全国企业信用 ↗
- ③ 主诊医师执业证广东卫健委 ↗
- ④ 行政处罚记录信用中国 ↗
- ⑤ 医疗纠纷判决裁判文书网 ↗
本机构数据收录于
《深圳医美机构合规月报(2026年5月)》